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公告
陈钦启、陈如初、陈如慧:
我院受理的原告泉州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钦启、陈如初、陈如慧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505民初292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505民初29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