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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直播开庭】海丝项目承揽合同纠纷案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www.qgfy.gov.cn    时间:2017/9/13 15:08:42        阅读:15803

     9月12日上午9时,泉港法院院长郑敏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蔡兴凤、审判员陈蕃诗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泉州市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诉被告(反诉原告)泉州市华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次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法院频道及泉港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直播,网友打开直播链接即可“亲临”庭审现场。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泉港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由院庭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2016年9月,泉港区文体新局与华翰传媒公司签订了《泉港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史迹陆上调查与利用”项目采购合同》。2017年3月14日,泉港区文体新局诉至法院,诉称华翰传媒公司未能履行合同,请求判决解除《采购合同》,华翰传媒公司返还合同预付款18237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华翰传媒公司辩称已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提出反诉,请求判决泉港区文体新局继续履行《采购合同》,支付所欠款项30395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根据双方当事人本诉、反诉请求和答辩意见,合议庭当庭确认双方无争议事实,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即涉诉《泉港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史迹陆上调查与利用”项目采购合同》是否应解除还是应继续履行、哪一方当事人违约或违约在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审判长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展开辩论。

因本案合同项下的智力成果与泉港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申报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对于《泉港海洋史迹陆上调查报告》等项目文本是否符合承揽合同对于成果质量的要求,属于专门知识,华翰传媒公司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泉州市博物馆研究馆馆员)出庭提出专业意见,法庭予以准许。

庭审前,审判长认真阅卷,并拟定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展现出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娴熟的审判技巧,条理清晰、规范有序,庭审节奏把握适当。持续近3个小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11时50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本案既有本诉,也有反诉,双方对于合同应否解除争议相当大,郑敏院长带头承办该疑难复杂案件,这是泉港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具体体现,该案公开审理的释法作用也有助于促进当事人在拟定合同时,对专业性的智力成果验收标准、方式等作出更为明确的约定。今年以来,泉港法院将院庭长编入“1+1+1”审判团队,直接承担案件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月,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211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8.04%。

接下来,泉港法院院庭长将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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