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5 14:01:01来源:福建日报
身为人大代表,她把自己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满腔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身为人民法官,她用责任和真情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10年来,黄志丽在人民法官的岗位上,办案近5000件,94%调解撤诉,无一错案改判,无一投诉上访。
黄志丽说,法官对人民群众的困难感同身受,才能让冰冷的法律具有温度。她尝试社区走访法,充分利用社区调解委员会、农村村委会协调就地审理案件;她参加心理咨询师的课程进修,率先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她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首创婚姻分析法,活化了调解方法。
近年来,黄志丽广泛收集群众对法官、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期盼,做好上传下达。2012年,全省首个以优秀法官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漳州成立,已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77次,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2件,下社区巡回办案380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3件次,纠纷现场解决率达84%。
2013年,黄志丽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中,她提出了《关于加强民间游资引导,加大打击高利放贷现象的建议》、《关于高速公路市区级收入省级固定分成基数的建议》、《关于加大社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等近10份议案和建议,均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关注及答复。
黄志丽还积极参加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专题调研活动。即将召开的第十二届省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黄志丽将就农村妇女权益问题提出建议。(雷光美 林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