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审判业务 审务公开 办事服务 法院建设 人民法庭 公众互动
  荣誉展示
  先进典型
  人事工作
  预决算公开
  纪检监察
  司法警察
  党建工作
  精神文明
  青年文明号
  工青妇工作
  法苑文化
  装备技术
  法治宣传
  法院档案
栏    目:
 
关键字:
 
  


电话:0595-87999850
网址:www.qgfy.com
邮箱:qgfybgs@163.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
监督电话:0595-87999855
 
  先进典型    
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www.qgfy.gov.cn    时间:2011/5/12 14:10:56    来源:本网站    阅读:25972

王胜俊为陈燕萍颁发全国模范法官奖章证书
  1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中区五楼大法庭座无虚席,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这里举行。报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为陈燕萍颁发了全国模范法官奖章和证书,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报告会并作了总结讲话。
  在热烈的掌声中,报告团的5位成员——江苏省泰州市女法官协会副秘书长卢爱华,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冬,江苏省靖江市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记者余峰,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学生石煜,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先后作了精彩的报告,他们用朴实的语言、切身的感受、鲜活的事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讲述了陈燕萍可信可学、可钦可敬的先进事迹,使与会同志受到了一次生动具体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
  陈燕萍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她长期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心系群众、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树立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崇高形象。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沈德咏在讲话中强调,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意义,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以实际行动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切实保证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沈德咏指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活动与保证三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在办案中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能动司法,注重调解优先,高度重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廉洁;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沈德咏强调,队伍建设是法院的永恒主题,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学习宣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认真学习陈燕萍同志的模范事迹和优秀品格,对照查找自己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报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宣读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陈燕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熊选国、景汉朝,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出席报告会,最高法院机关及事业单位代表听了报告,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领导及部分干警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听了报告。
关闭本面】【返回上级目录】【返回顶部
Copyright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11000860号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闽公网安备 35050502000139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邮箱:qgfybgs@163.com  举报电话:0595-8799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