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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进典型    
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胡元明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www.qgfy.gov.cn    时间:2011/5/12 14:09:48        阅读:25871

          他,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官,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气壮山河的言语;他,像一株小草,默默无闻,朴实无华;他,似一团火,将自己燃烧出的光和热无私地奉献给审判事业;他叫胡元明,泉港法院南埔人民法庭庭长。他从事工作十九年来,扎根基层、找准定位、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新时代人民法官形象。2008年被省法院评为 “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1月,被泉港区委、区政府评为“泉港区2009-2010年度(第三届)十佳文明标兵”, 2010年12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胡元明由于长期在基层摸爬滚打,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基本功。他办案雷厉风行,案子一到手,就立即阅卷、送达、调解和开庭,凡是能调解结案的,都及时、耐心地调解,特别是在他主持南埔法庭工作以来,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力求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对调解无效的,则及时、果断地下判,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他办案准确,调解结案的,无一件违法调解;判决结案的,件件程序合法,判决公正。他始终认为 ,诉讼调解是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化解纠纷的最佳方式。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策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于处理案件全过程,推行了即行调解、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庭后调解四步调解法。在诉讼过程中,他因案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总结探索出了“找准症结、摸清心态、看准火候、用准法律、情理共融、案例启迪、交叉调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在调解过程中,他坚持用政策、法律和情理说服当事人,以达到“案结事了”之目的。
          法庭工作均繁重复杂,他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忙,整天满心想的就是工作。法庭工作性质也整天逼着他去想事情、做事情,很少有忙中偷闲的时候,每天都在忙忙碌碌中渡过,加班加点,经常工作到深夜是很平常的事。工作中,他从不叫苦、叫累,他经常与同志们交流:要做一个合格的法庭干警,就必须树立不怕吃苦、乐于奉献的思想,接受任务不讨价还价,完成任务不打折扣,用“心”去体会工作,去做工作。他是这样要求本庭室同志的,自己也是这样做的,长期以来他以院为家,从不计个人得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勤动脑筋,善于总结,分类整理,带动全庭坚持每周开展一事一议、一案一议的小调研活动,因人制宜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良好的学习、调研事态,开展创造性地劳动,寻找最佳处理问题方法,并用于指导今后的实践,从中提高全庭干警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提高裁判文书的准确性与严肃性。在他的带动下,同志们也都最大限度地发挥着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从不叫苦叫累,对待工作的拼命精神和案件质量也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胡元明同志对审判工作的执著,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他能够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廉洁办案,恪守职业道德,在金钱面前始终不动摇,从中维护了法院干警的浩然正气,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值得我们学习。
          天高海阔创业时,青春韶华好放歌。胡元明法官用饱满旺盛的激情,勤奋踏实地工作,诠释着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展现了一名青年法官孜孜以求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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