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泉港法院围绕“三个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渠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和能力。
搭平台,普法主体由“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
为促进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院联合团区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等七个部门在南埔镇凤翔村青年之家为凤翔村小学在校生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干警为青少年作“理性消费,法护少年”专题法治讲座,通过生动易懂的语言向在校生讲解日常消费中可能遇到侵权情形,宣传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用以案说法、知识抢答等形式与学生进行互动,提高在校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扎根。
延触角,服务方式由“粗放受理”变为“精准靠前”
“突如其来的‘关心’背后,可能会蕴藏着陷阱。”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信息不灵、专业认知薄弱等特点,诱骗老年人购买“养生保健”产品的情况,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院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走进涂岭镇泉安养老院、村老协会、社区等地开展“法润夕阳”系列消费者维权活动,为老年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帮助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干警通过宣讲法律法规、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老年人揭示保健品消费陷阱、夸大宣传、引诱消费等十类常见欺诈消费者的手段,讲解当遇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相关知识。通过零距离宣讲,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贴近生活的宣传内容,生动典型的涉老案例,赢得活动现场老年朋友们的一致好评。
进邻里,消费者需求由“被动灌输”变为“主动沉浸”
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使群众增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我院干警在人流集中的商业街、码头等地带,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指南》等法治宣传材料,提醒群众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使群众增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我院干警在人流集中的商业街、码头等地带,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指南》等法治宣传材料,提醒群众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春和景明季,奋发正当时。泉港法院始终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关注民生、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活消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助力全社会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良好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