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投标邀请函.............................................................. 2
招标内容一览表..........................................................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报价书.............................................................. 21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42
注:本邀请招标文件共44页(含封面),请供应商领取邀请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邀请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港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泉港法院文化地理风光文化长廊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项目编号:FJTHQZ-1020180601
2、招标内容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泉港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qgfy.gov.cn)上公布,不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邮 编: 362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小张 0595-22168126
传 真: 0595-22168126
电子信箱:fjthzbqz@163.com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注:开标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 152300100100453290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每周五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审核价(万元) | 招标货物及主要技术规格 |
1 | 1-1 | 泉港法院文化地理风光文化长廊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986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超过项目预算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5、所投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中标人接到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维护。
6、免费质保期一年(人为因素除外)。从经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损坏,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免费上门更换损坏的物品材料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免费质量保修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投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仅能收取成本费(包括物品材料)。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泉港法院文化地理风光文化长廊 采购人名称:泉港区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FJTHQZ-1020180601 |
2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且被邀请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3 | 文件递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接收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3-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投标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 (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的。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
5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
6 | 货款结算: 1、所有货款均由采购人确认后支付。 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2.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原件; 2.2税务发票原件和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采购人公章); 2.3政府采购付款申请表。 3、中标人、收款单位、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购货票证的发放机关应为中标人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标人收款账号应为经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5%,余下的5%于验收合格后的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 |
7 | 评审标准和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
8 | 招标服务费:包干价3000元,招标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交纳方式:电汇或现金。 |
9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9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胶装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不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将加盖红色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无病毒),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提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未按以上格式完成并提交,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不视为无效投标。 |
10 | 勘察现场:因本次采购安装的“泉港法院文化地理风光文化长廊”现场结构、规格较复杂,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组织到采购单位现场勘查。 |
11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泉港区人民法院 |
附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各项要求综合评估,质量和服务等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考虑的因素”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一、评议程序:(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逐项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
1、技术要求:
(1)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2)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3)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
2、商务、服务要求: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
(3)付款方式
(4)验收承诺
(5)售后服务承诺
(三)、报价比较
1、报价要求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经计算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为了防止无序竞争、以次充好,保证本项目采购货物的质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合理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评审委员会将针对上述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比较,推荐出符合项目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注:若同一合同包中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服务优劣、资格标准高低顺序择优确定。若通过以上程序仍无法区分,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泉港法院文化地理风光文化长廊
配置清单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与参数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1 | 1-1 | 泉港迎宾 | 3.5米×2.2米 | 多层PVC雕刻板,手工绘画,艺术挂件等综合材料。 | 1 | 幅 |
1-2 | 泉港精神 | 10米×1.6米 | 1 | 幅 |
1-3 | 泉港地理风光 | 52.28平方米 | 16 | 幅 |
以上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为采购最低需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
二、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需用,如有漏项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验收标准:
1、服务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成果验收:以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验收结果为依据。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按上述规定要求澄清。招标结束后,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不接受任何形式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和投诉。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
(1) 货物说明一览表
(2) 供货范围清单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偏离表
(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双面复印)、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⑤承诺函;
(6)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8)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9) 保证书提交申请函
(10) 退回保证金授权函
(11)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3-1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因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全额垫款,故不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⑸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具体按以下要求制作: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中不能体现投标价格,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报价标(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投标报价部分的资料)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并在封面标明报价标“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副本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投标文件所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相一致的公章,加盖公司其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投标。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单独密封提交、“技术商务部分”正、副本中不得体现与报价有关的相关信息及必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9)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资格标准的;
(1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5)投标人投标文件所加盖的投标人公章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不一致的公章,加盖公司其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
(16)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 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情况的认定方法和标准
19.4.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单个合同包内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出现多家投标人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的,将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产品主件会在“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表明(若有)。出现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人:
(1)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应明确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最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评标委员会将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6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9.7、评标标准: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即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合格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由采购人以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19.8.保密
19.8.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19.8.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可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须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部分)
采购编号:
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
目 录
一、报价书
二、报价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一、报 价 书
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报价邀请(项目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一)报价部分:
(1) 报价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二)技术商务部分:
(1) 响应程度表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5)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
(6) 退回保证金授权函
(7)投标人廉政保证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