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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法院在全省首创推出执行救助险机制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www.qgfy.gov.cn    时间:2018/4/3 9:34:54        阅读:22792

4月2日上午8:30,泉州泉港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公司举行泉港区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据了解,该院是全省首个推出执行救助险机制的法院。泉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火渠、区法院院长郑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肖德兴、区法院副院长王梓榕、执行局局长黄旭辉和泉港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张良等参加签约仪式。

这是泉港法院自2017年8月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后,再度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在落实便民执行工作上的又一创新举措。通过与保险公司联动实施执行救助,切实回应群众对便民执行的新期待、新要求,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一箭三雕” 执行救助成效好

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上述提到的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正是破解这种窘境的良方。

在执行救助险中,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基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有别于传统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有以下三大优势:一是救助对象更广泛,该类险种覆盖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民生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被保险人是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胜诉受害人及其家属;二是救助额度增值高,根据协议规定,投保的救助基金总额能增益至1.3-1.5倍之间;三是救助准确度更高,保险公司对申请救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法院进行审核、救助款发放完毕后保险公司再回访核实这样“前调后核”的方式,可以确保救助的必要以及真正落实。

近年来,在破解“执行难”的路上,泉港法院结合泉港区情实际创新推出“农村信用惩戒”“执行无忧悬赏”“执行救助险”等机制,让更多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有更多获得感。

 

(泉州泉港法院 黄旭辉、林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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